新疆昭苏县法院审理一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

2025-02-01 04: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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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昭苏县法院审理一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与法制网讯(□钱超峰 通讯员阿依努尔阿拜)腐烂的奶牛不在理赔范围?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

  2023年7月4日,努某将自家24头奶牛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奶牛养殖保险。2024年5月18日,一头奶牛在山上突然患疾病死亡,努某立即给某保险公司报案并发送了奶牛死亡时的照片,并打电话及微信催促保险公司到现场勘查定损。5月20日,保险公司查勘员到现场查勘死亡奶牛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工作人员登记努某号让努某在家等消息,事后,保险公司又以努某本人管理不善致奶牛腐烂严重,扫不出耳标为由拒绝理赔。9月18日,努某将某保险公司诉至昭苏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努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奶牛养殖保险,某保险公司对于努某的24头奶牛全部完成了信息采集、耳标植入并出具保险缴费凭据,双方保险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努某报案后某保险公司以山上下雨无法到达现场为由,延迟两天后到达现场核查并未明确是否理赔的情况下,对牛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将牛烧掉)。

  保险公司未及时到达现场导致死亡奶牛腐烂无法准确判断保险事故原因,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尸体腐烂并非拒赔的合理理由,因为保险的本质是转移风险,保险公司应诚信经营,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对于赔偿金额,努某要求赔偿1万元,但是某保险公司延迟到达现场导致死亡奶牛腐烂未扫出耳标而无法确定死亡奶牛的理赔金额,因此本院酌定为6000元。

  某保险公司提出必一体育官方app下载,努某的死亡奶牛是管理不善丢失数天之后,其他牧民发现死亡奶牛后告知了努某,发现的时候牛已经腐烂了才报案。当时山上在下雨,查勘员无法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因山里没信号,查勘员无法比对死亡标的物。只能先进行查勘,后比对并做无害化处理。经后台工作人员比对奶牛腐烂严重,无法扫出耳标,无法确定是投保标的物,故向被保险人提出拒赔的抗辩理由。因某保险公司未及时到达现场处理导致死亡奶牛腐烂,是某保险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确定标的物,且腐烂严重无法核对标的的免责条款内容并未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明显标注作出提示,该条款对原告不产生效力。另外,对于奶牛是努某管理不善,丢失后被另外一个邻居找到,发现时已经腐烂的抗辩意见,被告没有出示证据证明,无法认定奶牛弄丢并且找到时已腐烂的事实。故某保险公司提出的以上抗辩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10月29日,昭苏县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赔偿努某保险金6000元。双方未上诉并生效。目前,两被告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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